2010年10月20日 星期三

非小細胞肺癌 若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沒有突變,標靶治療藥物並無絕對必要

惡性腫瘤目前位居國人十大死因的首位,而肺癌近幾年來更是十大癌症死因排行榜的首位,病患被發現時多是癌症有擴散轉移的晚期肺癌,成大醫院內科部血液腫瘤科醫師葉裕民指出,標靶藥物雖非晚期肺癌第一線用藥,但對身體狀況不佳,無法承受化療的患者,卻可以提供治療的機會,提高其存活率。

葉裕民醫師說,肺癌可以分成小細胞與非小細胞肺癌兩種,其中非小細胞肺癌佔大多數,約佔所有的肺癌病人之八十五至八十八%;而非小細胞肺癌又可以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進一步區分成腺癌、鱗狀細胞癌、大細胞癌等。

對於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主要是靠手術、放射線治療與藥物治療為主,只是大多數的病人在診斷是肺癌時,已經無法接受手術,只能接受放射線治療與藥物治療。藥物的選擇最主要的有兩大類,一為化學治療,另一種則是所謂的標靶治療,目前治療非小細胞肺癌有許多化學治療藥物可供選擇,包括鉑類藥物、紫杉醇類的藥物、健擇(Gemzar)、溫諾平(Navel-bine)、愛寧達(Alimta)、以及部分健保尚未給付的藥物。

葉裕民醫師表示,一般而言在體能狀況良好的病人,第一線化學治療藥物的選擇,是上述有效藥物中,以兩種藥物合併治療(其中一種為鉑類藥物)為目前的標準處方,因臨床上證明兩種藥物合併使用具有較大療效,三種以上反而沒有更好療效,且不同的組合,療效上差距並不大,不過會有不同的副作用,要選擇何種組合,醫師可根據病人狀況與可接受的副作用而定

在標靶治療方面,最主要是抑制癌細胞的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來達成治療的目標;據抑制方式的不同可分成兩種:一種是「抗體」,另一種是「小分子抑制劑」。小分子抑制劑目前在國內有兩種:一為艾瑞莎(Iressa)學名為Geftinib;另一種為得舒緩(Tarceva),學名為Erlotinib。目前健保均給付在腺性非小細胞肺癌的第二、三線治療

在第一線的使用上,根據最近幾個大型臨床試驗的結果均可以發現,若腫瘤的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有突變的時候,在延緩腫瘤惡化上,使用標靶治療藥物會優於標準的化學治療處方,不過這第一線就使用標靶藥物治療與第一線只進行化療,這兩組病人在最終整體的存活時間上並沒有差別,因此是否要第一線使用標靶治療藥物,並沒有那麼絕對。

而且若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沒有突變的病人,第一線使用標靶治療藥物效果,比傳統的化學治療來的差很多,因此標靶治療藥物,是可以考慮用在第一線治療晚期的非小細胞肺癌的病人,而其中腫瘤有無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的突變,就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另一種抑制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的藥物是抗體:爾必得舒(Erbitux),學名為Cetuximab;根據國外大型臨床試驗的結果顯示,與化學治療合併使用,可以有效的延長病人的存活時間

葉裕民醫師指出,雖然標靶治療藥物對第一線治療晚期的非小細胞肺癌的病人並無絕對必要,但對一些身體健康不佳,無法施以化療的第一線治療晚期的非小細胞肺癌的病人,標靶治療藥物卻可以提供病人治療的機會(以往此類病人無法治療),可以控制癌症,延長生命,待身體狀況轉好,再施以化療,並合併標靶治療藥物治療,提高存活率。

葉裕民醫師強調,併用鉑類藥物的化學治療仍為目前晚期肺癌的第一線治療,但對於腫瘤的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有突變的病人,及無法接受化療的病人,標靶治療是第一線治療的另一種選擇。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21/128/2fd28.html